64 02转发省厅2020年24号文件关于疫情防控......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 郸 市 总 工 会
邯 郸 市 企 业 联 合 会
邯 郸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关于转发(冀人社字〔2020〕24号)文件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
通 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党群工作部及各用人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冀人社字〔2020〕2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将《意见》精神传达落实到位。
二、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劳动关系相关问题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研判,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掌握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权,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
三、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的第十项内容对照抓好工作落实。2020年度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评比、劳动模范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荣誉授予中优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对稳定劳动关系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疫情防控期间的好人好事,企业的先进做法,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的工作措施将作为重要评定依据。
四、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部、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4号)
市 人 社 局 联 系 人:贾志鹏 3111540
市 总 工 会 联 系 人:牛瑞 3128932
市企业联合会 联 系 人:王志露 18630010707
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 系 人:都保平 3111835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邯 郸 市 总 工 会
邯 郸 市 企 业 联 合 会 邯郸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 日